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关于成立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新政发[2002]7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高等教育法》,加快发展我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适应西部大开发急需培养各类建设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提高建设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由新疆建筑职工大学、新疆建筑工程学校、新疆城市建设学校和新疆建筑材料学校合并组建成立,由自治区建设厅归口管理,教学业务接受教育厅指导。
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为3000人。新疆建筑职工大学建制即予撤销,新疆建筑工程学校、新疆建筑材料学校和新疆城市建设学校的牌子仍保留,根据建筑市场需求,适量培养中等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