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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

  针对出现的问题,今年又做了典型解剖,2002年6月,自治区委托新疆昌吉州物价局对呼图壁县工台乡土管所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该所2001年度在农民建房时向农民收取了四项费用。一是国有土地使用费,共收取29000元;二是土地勘测划界费共收取120678元;三是收取了2651元土地管理费;四是对该乡镇所在地沿街摊点收取了2700元的土地增值费,标准分别为100元/摊、300元/摊。目前,这四项费用已被全部认定为非法所得,其所得金额155029元已被没收入库。通过这个案件分析,我们就可以清晰的看到乱收费产生的具体原因。首先,呼图壁县工台乡土管所属乡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土地管理职能,但乡政府对该所实行自收自支管理,该所人员工资、办公经费都依靠收费来解决,并且还负担着上缴乡财政经费的任务。这是乡土管所在审批农民建房时乱收费的根本原因。其次,乡土地管理所工作人员对土地收费政策认识不清,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土地征迁、土地划拨等环节应收取的费用概念上比较含糊,收费时模仿、攀比其他地方的做法,就高不就低,能多收就多收。再者,土地收费政策性强、业务复杂,加之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有效宣传一直是薄弱环节,农民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时,对国家的收费政策不了解,不知道什么费该收,什么费不该收,无法从缴费环节对乱收费进行有效抵制。以上乱收费行为大部分已分别得到纠正和处理。
  通过农民建房收费治理工作,发现造成上述乱收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受利益驱动,缺乏全局观念,法律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认识不够,越权出台收费项目和审批标准,使乱收费合法化,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二是农村财政困难,财政体制没有理顺,是造成乱收费的直接原因。农村乡镇机构臃肿,人员过多,乡镇财政入不敷出,只有依靠向农民多收费来弥补财政不足。三是我区地、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当中,在机构变动过程中,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受到一定影响,工作有些滞后,部分地方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工作尚未落实和完成。四是农村收费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有些收费人员置国家收费政策于不顾,明目张胆乱收费、乱罚款、乱打白条。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除了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外,还必须从解决农村整个收费体制中存在的深层问题入手,否则,农民建房乱收费现象难以彻底遏止。
  三、汇总审核情况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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