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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

  六、省局拟在11月中旬召开全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会议,并组织技术培训。届时请各主管局长、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相关部门及监测站、监理站、信息中心参加会议,请各地尽快完成以上工作。会议事宜另行文通知。国家局召开水功能区划会议的有关文件请点击新浪网信箱然后键入“水功能区划”,密码为“1234”。
  附件:
  1、关于汇总核实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的通知
  2、新增水环境功能区划序号代码
  3、监测断面数据调查表(略)
  4、入河排污口调查表(略)
  5、主要污染源数据调查表(略)
  6、水功能区编码表见“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指南”中国环境规划院网站:Shuigongnengquhua@sina.com 自行下载。
  联系人:
  省环保局污控处 张颖琳 0451-2331015
  省环境信息中心 李肇全 0451-2331747
  中国环境规划院 吴舜泽 010-84915266
  余向勇 010-84915112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增水环境功能区划序号代码



  根据国家总局要求,对于目前尚未包括在省级数据表中的水环境功能区,需要新增的应从省内序号代码2000开始顺序编码,我省规定各城市省内序号代码如下:
  哈尔滨 2000-2199  齐齐哈尔 2200一2399
  牡丹江 2400一2599  大反 2600-2799
  佳木斯 2800-2999  鸡西 3000一3199
  双鸭山 3200一3399  伊春 3400-3599
  七台河 3600-3799  鹤岗 3800-3999
  黑河 4000-4199   绥化 4200-4399
  大兴安岭4400-4599  农垦总局 4600-4799

关于汇总核实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开展环保重

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过验收,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初步汇,总工作基本完成。根据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将开展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数据核实和环保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但尚有部分省份未完成报批,请抓紧完成。同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对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中的断面名称、级别、现状水质、省界功能区及功能区长度/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实,并于2002年11月 15日前将有关数据加盖公章后报送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有关数据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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