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局关于汇总核实全省水
环境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
(黑环办[2002]76号)
各市、地环保局,省农垦总局环保局: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汇总核实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开展环保重点城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117号)文件的要求,全省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
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是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污染源管理等工作的基石。为此,国家环保总局十分重视,于今年五月开始共召开了四次全国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会议。并对重点城市进行了技术培训。今年9月4日对全国省级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进行了预验收。
本次水功能区划工作要重点完成功能区水域、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源之间的对应定位关系数据的调查,省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对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总体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将水环境功能区划纳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要由主管领导牵头,保证工作经费,明确承办部门,组织技术力量,购买电子地图,建立数据库。组织各级技术培训,完成省、市、县控各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的电子地图衔接。
二、在国家总局已对省级水环境功能区划预验收的基础上,各地、市要对本地区历年的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执法检查等专项工作中涉及到的功能区划水域入河排污口及入排污口的污染源种类、废水排放量、污染企业调查清楚,完成国家要求的功能区划河段、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企业对应数据的调查工作。
三、准备建立计算机系统显示本辖区各流域的电子图示。要将水质监测、排污申报、环境统计、污染源管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老项目污染源管理相关数据以图示和数据表格形式形成数据库,使水环境功能区的管理与日常的水环境管理相结合。
四、对本辖区的功能区划个数,长度和范围,水环境功能区划覆盖范围,各类功能区比率,各级目标水质功能区比率,有控制断面的功能区个数及比率都做以详尽的调查,为制做本地电子地图做准备。
五、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已列入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已专门接受了国家局的技术培训,请按国家具体的要求(环发[2002]117号文件),按时完成水环境功能区划汇总工作,省局将在12月底前进行预验收工作。其它城市在2003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