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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津价市[2002]509号)


各区县物价局:
  2002年10月下旬,国家计委在南昌市召开了全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会议。为更好地贯彻全国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精神,顺利完成全年价格监测工作任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学习全国监测会议精神,实现为政府、为物价工作服务的转变
  在全国监测工作会议上,汪洋副主任对价格监测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做了明确地阐述。他强调:“各级物价部门一定要加强对价格监测工作地位和作用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并把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价格工作调控科学性和监管有效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他还说:“价格监测工作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增强价格决策预见性、科学性、有效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根据这个要求,希望大家对监测工作重要性有一个重新认识,要把它当作一种职能,当作物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抓、去干。要按汪洋副主任讲的那样确实转变职能,认真抓好价格监测工作。对照全国会议要求和兄弟省市监测工作经验,我们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们一定要结合实际,很好地进行研究,找到不足,制定一些得力措施,尽快把天津价格监测工作搞上去。
  (二)按时上报规定的监测数据,确保全年监测工作任务完成
  各区县物价局,要认真贯彻上级规定的各项监测制度,做好监测品种价格的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采价人员要坚持实地采价,杜绝虚报、漏报、误报和不报。全国监测会议提出,明年重点工作之一是抓监测质量,并称明年是监测质量年。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提高价格监测质量摆上重要位置。为做好这项工作,从明年起,市局要建立监测数据上报的目标管理制度,对监测品种、监测数据、调研材料以及市场动态等情况反映做统一记载并按季度进行通报,以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三)关注两节市场动态,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跟踪调查各区县物价局,要加强对今冬明春市场价格监测。进入冬季之后,居民生活必需品个别品种的价格很可能有所上升,加上元旦、春节两大节日居民购买力相对集中,因此从现在起就要有“深入市场、了解行情”的思想准备,一旦市场出现价格波动,监测人员应该首先到位,进行实地调查,分析原因,提出见解,及时上报,为政府制定调控措施和加强市场物价管理服好务。全国监测会上提出,明年每个省、市价格监测部门,每月要向国家计委报送2-3份分析或调查报告。因此,要求各区县物价局每月至少向市局报送1份反映本区域市场价格情况的分析或调查报告。从数量上保证全市监测材料的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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