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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三原县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三原县天然气
销售价格及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标准的通知
(陕价管调发[2002]116号 2002年11月19日)


咸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三原县收取天然气初装费的报告》(咸政价发[2002]47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三原县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三原县城区天然气不分用户类别实行综合销售价格,综合销售价格定为每立方米1.60元,其中:天然气出厂价格为每立方米0.66元;长输管线管输费为每立方米0.46元;城区管理费为每立方米0.48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自通气之日起执行。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天然气用户建筑红线内安装的用气设施产权属于用户。为了规范天然气安装行为,保障安全用气,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收取的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为居民用气每户800元(含普通计量气表费用,不含IC卡计量表和燃气具),这部分费用原则上由用户负担,各单位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各类用气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均按施工图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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