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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藁城市供热价格的批复

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藁城市供热价格的批复
(市价[2002]182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藁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市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暖价格听证会的有关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供热价格的调整意见,具体批复如下:
  供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原来的每吨60元调为每吨78元;
  供机关、事业单位和工商企业用热价格由原来的每吨70元调为每吨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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