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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曲江县、翁源县和乐昌市销售电价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曲江县、翁源县和乐昌市销售电价的通知
(粤价[2002]359号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韶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我市电价调整方案的请示》(韶市价[2002]110号)收悉。根据省委、省政府降低电价、改善投资环境的战略要求和曲江县、翁源县和乐昌市电价降价空间的情况,同意你市上报的方案,调整曲江县、翁源县和乐昌市的销售电价,调整后的电价(见附件)从2002年11月1日起执行(按当月抄见电量),因在本文下发之前所执行电价与批复电价不同而产生的电费差,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希望你市进一步加强电价管理,督促趸售县创造条件早日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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