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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经贸委2002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区经贸委2002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经贸办法规[2002]108号)


安监局,各行业办,处(室),委直属公司:
  为做好我委2002年度普法考试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二00二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法治办[2002]2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监局、各行业办、委直属公司按考试的内容和要求自行到区依法治桂办订购教材,委内各处(室)由本委统一订购。
  二、区经贸委在12月20日以前统一组织考试,试卷由区经贸委统一订购。
  三、请各单位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人数在11月29日前报送到政策法规处备案。
  附件:《关于做好全区二00二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2002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法治办[2002]21号)


各地、市、县(区)、柳铁、区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九届人大代表提出要求改进普法考试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全区2002年度普法考试将如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今年普法考试的内容包括:
  1、《全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第三、四章;
  2、《“四五”普法读本2》各类普法对象版本;
  3、《“四五”普法法律法规汇编》(二)。
  二、试卷类型
  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省、地厅级,县处级和区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三类试卷的统一命题,其他普法对象的试题由各地、市及柳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命题。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中旬前将所需各类试卷的数量报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下旬为领取试卷时间。领取试卷时,由区依法治桂办公室当场密封,考前10分钟当场开封。开封前,应宣读由自治区依法治桂办公室制定的考场纪律。如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或提前开封,泄露试题者,试卷作废,并责令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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