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
关于核定自学考试增考费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苏价费函[2002]160号、苏财综[2002]175号
2002年11月25日)
省教育厅: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1]310号、苏财综[2001]171号)中有关自学考试增考费试行期一年已到,鉴于省自考办开展的增考工作受到了广大考生的欢迎,试行标准也为广大考生所接受,省自考办增考所收费用也能做到收支基本平衡,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仍为每生每课次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