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证教育、科技、农业支出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五)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及粮食风险基金的足额到位。
(六)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
(七)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坚决制止各种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八)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
预算法》和《
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继续做好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
根据近年来预算编制改革的经验和预算工作需要,省级单位在编制2003年部门预算的时间、范围、程序、内容上和预算分配方式上要有新的突破,一是实行标准周期制度,编制时间提前到6月份;二是实行预算内外统筹编制,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对部分单位实行收支脱钩;三是实行严格的“三上三下”规程;四是科学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基本支出通过建立基础信息库,准确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项目支出实行论证制度;五是改革高校、医院、科研机构预算分配方式,对省属部分高校按生均定额确定基本支出,对医院、科研机构在合理确定定额、供给方式的基础上,取消经费的二次分配。2003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办法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省直各部门要密切合作,确保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将本部门预算正式文本报送省财政厅审核。
各市要按照公共支出改革总体要求和部署,参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2003年,各市要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市人民政府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3年预算,并于2002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的预算(草案)简表报省财政厅审核;预算(草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于2002年12月20日以前报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