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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行政学院公寓化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甘肃行政学院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月18日,实施日期:2010年3月1日)废止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
甘肃行政学院公寓化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甘价费[2002]327号 2002年11月27日)


甘肃行政学院:
  你院《关于重新审核甘肃行政学院收费标准的报告》(甘行院[2002]21号)收悉。参照相关学校干部读书楼公寓化住宿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将干部培训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干部培训住宿费:套间,学习期间每房每天60元、会议期间每房每天120元;标准间,学习期间每床每天20元、会议期间每床每天40元;普通间,学习期间每床每天10元、会议期间每床每天15元。
  2、会议室收费:大会议室每次300元;小会议室每次100元。
  二、上述标准中已包含了各种费用支出,为最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三、你院要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按时参加年审,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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