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试行企业免检有关问题的公告
(2002年11月29日)
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减负增效,支持和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逐步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在开展200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中,将对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骨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点引导发展的私营企业等,试行企业免检制度。现将申办免检企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免检的条件
1、拥有全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
2、被县级以上政府列入重点扶持对象;
3、连续三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
4、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诚信经营,信誉良好;
5、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上述4、5两项为必备条件,其它项可单项或多项具备。
二、企业申报免检的时间、需提交的材料和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02年12月5日至2002年12月20日。
2、应提交的材料:企业免检申请书、《企业申报免检审批表》、近三年的《年检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程序:企业持相关材料向登记机关申报。经审核批准的,登记机关将颁发《免检企业证书》。
三、免检企业年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