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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上网电价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
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上网电价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2]483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的授权和《特许权协议》中确定的电价公式,现将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1日)的上网电价按附表规定标准执行。
  二、附表中所列上网电价不含增值税,且尚未考虑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因素。
  三、本运营年内,如果国家对上网电价政策作出新规定,则按新规定重新调整上网电价。

  附:

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上网电价(暂定)表

                    单位: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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