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
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上网电价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2]483号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西来宾法资发电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计委的授权和《特许权协议》中确定的电价公式,现将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的上网电价通知如下:
一、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2002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1日)的上网电价按附表规定标准执行。
二、附表中所列上网电价不含增值税,且尚未考虑企业所得税率调整因素。
三、本运营年内,如果国家对上网电价政策作出新规定,则按新规定重新调整上网电价。
附:
广西来宾电厂B厂第三运营年上网电价(暂定)表
单位: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