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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商学院
“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2]336号 2002年12月9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转报兰州商学院兰州益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兰益学生村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报告〉的函》(甘教财函[2002]18号)收悉。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和国家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精神,根据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的投资和室内设施配套情况,并兼顾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学生的承受力,经研究决定,现将兰州商学院“兰益学生村”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执行过程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你厅要督促学校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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