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行建筑、市政
工程施工图审查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建设函[2002]519号 2002年12月20日)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南海市建设局:
为适应我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开展的要求,确保审查质量,根据
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在我省进行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师资格的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申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师资格的专业为:工程勘察、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
申报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师资格的专业为:道路、桥梁、隧道、燃气、给水、排水、地铁等。
工程勘察审查师同时具有建筑、市政工程勘察的审查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资历(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勘察、设计工作经历,独立完成过五项二级以上项目工程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2、建筑、结构专业取得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取得本专业高、中级技术职称。
3、年满35周岁,不超过65周岁(计算时间至2002年12月31日)。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独立工作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家和地方法规与强制性规范;
(四)是所在审查机构的专职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审查师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二)所在审查机构初审、推荐,并附申报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调动手续或人事档案)。每个机构申报审查师的人员总数及各专业名额配置,原则上不得超出其审查许可证等级所对应的审查人员数量要求。
(三)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核对资料原件并审核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四、对符合审查师资格的审查人员,由我厅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师印章。今后,各审查机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署名、签章与对外协调、解释工作必须由经考核认定的施工图审查师负责,其他审查人员只能从事初审等内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