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方面
1、个别地市对安全生产的意义认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只局限于动员布置,下发文件,工作不深入,现场情况与汇报出入较大。
2、部分地市安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监管作用,安全生产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突出与普遍。
3、部分地市设立了安全监督站,但无正式编制,无经费来源,监管人员思想不稳定,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素质人才。平顶山市安监站,主要以罚款作为经费来源,以罚代管,无法充分体现服务、监督、管理的服务职能,影响安监机构的形象。
4、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忧患意识,抱有侥幸心理,重效益轻安全,致使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在项目经理层面上出现“断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形成。
5、建筑市场不规范,业主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投入不足,安全防护设施难以到位,开发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等因管理关系未理顺,无法纳入监控范围。
6、安全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特别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技术水平不高,管理水平有限。在现场管理上,依附于项目经理,工作上有责无权,无法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技术方面
1、部分企业未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目标及措施不明确,部分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操作工人,安全专业知识欠缺。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无法正确指导施工。
2、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不规范,存在缺项,口边防护随意性大,不能正确地执行规范,脚手架搭设与安全技术规范差距较大,施工用电与PV-S系统要求相差甚远,在焦作的检查过程中,没有一家工地的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
3、不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所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帽不符合质量要求。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工地脏、乱、差的现象未能得到彻底改观。
4、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及使用管理不到位,自升式门架安装缺少人字撑及层层停靠装置。一部分工地仍在使用已往强制淘汰的卷扬起重设备。
在检查中发现少数施工企业项目部如:焦作市五建解放区新华街6号高位楼项目部、开封建西建筑工程公司康太家园7号楼项目部、漯河市金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周口市金汇花园营宿楼项目部等施工现场严重脏、乱、差,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检查中不予配合,故此特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上述各市建委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报建设厅。
四、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