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
信息维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的通知
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正在建设中的省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设置了59个栏目,其中19个专题栏目的信息来自省政府各部门和办公厅相关处室。为了确保这些栏目有足够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参照国务院办公厅“专题组栏,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的做法,决定对这些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名称和栏目信息维护的主管部门
(一)“生态吉林”,主要用来发布我省生态经济建设规划和生态城镇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产业建设情况,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办公室(省计委)负责维护。
(二)“绿色食品”,主要用来发布我省绿色产业建设及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开发情况,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委)负责维护。
(三)“开发区建设”,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建设情况,省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
(四)“投资指南”,主要用来介绍我省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和服务机构,省外经贸厅负责维护。
(五)“招商引资”,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对外招商项目和相关事项,省外经贸厅负责维护。
(六)“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主要用来发布我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机制有关信息,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负责维护。
(七)“农村税费改革”,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负责维护。
(八)“质量监督”,主要用来发布WTO/TBT有关技术法规信息和我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信息,省质监局负责维护。
(九)“再就业工程”,主要用来发布我省职工再就业有关信息,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维护。
(十)“社会保障”,主要用于发布我省社会保障信息,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维护。
(十一)“吉林环保”,主要用于介绍我省环保事业发展情况,省环保局负责维护。
(十二)“吉林教育”,主要用于发布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发展教育事业的信息,省教育厅负责维护。
(十三)“吉林政报”,建设“吉林政报”电子版,办公厅《吉林政报》编辑部负责维护。
(十四)“政府文件”,主要用于发布省政府和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电处负责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