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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信息维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
信息维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的通知


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正在建设中的省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设置了59个栏目,其中19个专题栏目的信息来自省政府各部门和办公厅相关处室。为了确保这些栏目有足够的信息及时上网发布,参照国务院办公厅“专题组栏,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维护”的做法,决定对这些栏目的信息维护工作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栏目名称和栏目信息维护的主管部门
  (一)“生态吉林”,主要用来发布我省生态经济建设规划和生态城镇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产业建设情况,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办公室(省计委)负责维护。
  (二)“绿色食品”,主要用来发布我省绿色产业建设及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开发情况,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省农委)负责维护。
  (三)“开发区建设”,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开发区建设情况,省政府开发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维护。
  (四)“投资指南”,主要用来介绍我省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和服务机构,省外经贸厅负责维护。
  (五)“招商引资”,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对外招商项目和相关事项,省外经贸厅负责维护。
  (六)“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主要用来发布我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机制有关信息,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负责维护。
  (七)“农村税费改革”,主要用来发布我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情况,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委)负责维护。
  (八)“质量监督”,主要用来发布WTO/TBT有关技术法规信息和我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信息,省质监局负责维护。
  (九)“再就业工程”,主要用来发布我省职工再就业有关信息,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维护。
  (十)“社会保障”,主要用于发布我省社会保障信息,省劳动保障厅负责维护。
  (十一)“吉林环保”,主要用于介绍我省环保事业发展情况,省环保局负责维护。
  (十二)“吉林教育”,主要用于发布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发展教育事业的信息,省教育厅负责维护。
  (十三)“吉林政报”,建设“吉林政报”电子版,办公厅《吉林政报》编辑部负责维护。
  (十四)“政府文件”,主要用于发布省政府和办公厅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电处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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