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设计资质转正的批复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设计资质转正的批复
(粤建设函[2002]522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顺德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14家设计资质暂定期满的企业资质转正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结果上网公示并复核相关单位的申诉材料后,现批准下列单位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资质转正:
  1.广东省农垦建筑设计室
  2.深圳鹏之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深圳市明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郁南县建筑设计室
  5.大埔县建筑设计室
  6.丰顺县建筑设计室
  7.顺德市格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顺德市建筑咨询设计研究所
  9.顺德市顺晖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0.顺德市乐从五环建筑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