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人行天津分行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在财政、国库和代理银行间自动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前,对上述账户采用划拨资金方式办理收支活动。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市级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分别采用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的方式。
  1.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外,均采用直接缴库方式。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区别收入性质,由缴纳义务人将应缴收人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按法律法规规定可实行汇缴的财政收入,由征收机关区别收入性质,在规定的时限内,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按规定属于银行代收并缴入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归集账户的财政收入,由代理银行区别收入性质,在规定的时限内,分别划解到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办理市级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根据支出管理需要将预算单位的支出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支出等四类。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代理银行出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和购买支出;市财政对区县财政的转移支付等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对市级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市级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授权,在月份用款计划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需要使用现金支付的支出,也可通过该账户提取。清算系统建成使用后,由代理银行支付,并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代理支库进行清算。
  特设专户的支付,根据支出类型,按相关程序办理。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由市财政局在确定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出。
  四、改革试点的几项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配套推进相关改革,以保证试点工作的有序进行,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
  (一)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财政部门的支付业务将大量增加。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市财政局下设专门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具体从事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