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事业
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2]362号 2002年12月17日)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你局《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事登字(2002)03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法人行为,增强法人意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加入WTO的新形势,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收取培训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省直和部分中央在甘法人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事业单位的负责人。
  二、收费标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费每人每期250元。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培训费中已含教材费、学习用具费、考试费、培训证书工本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