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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重庆市都市发达经济圈新建采(碎)石场布局规划方案的通知

  (2)主要水陆交通干道可视范围;(3)地质灾害多发区。
  2.新建采(碎)石场的规模与服务年限新建采(碎)石场规模应考虑资源条件、市场需求及资金筹措等因素,进行论证,切实做到开采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1)小型采(碎)石场:15万吨≤年开采量<50万吨,服务年限≤10年;
  (2)中型采(碎)石场:50万吨≤年开采量<100万吨,服务年限≥15年;
  (3)大型采(碎)石场:年开采量≥100万吨,服务年限>25年。
  3.新建采(碎)石场装备水平新建采(碎)石场装备水平采用先进技术、一般技术并存原则,提倡湿法除尘生产工艺。穿爆、采、装、运、排弃等工艺宜全机械化,破碎、筛分等重点关键设备必须先进,一般设备以经济适用、有效为原则。
  4.新建采(碎)石场的环保要求
  (1)新建采(碎)石场须符合市环保局制定的“工厂化、规模化、环保型采(碎)石场的环保界定标准”的相关要求(详见布局规划说明附件)。
  (2)废石排弃。A、矿体赋存条件允许,采空区具备条件时,首选采空区作内部废石弃场;b、外部废石场应不占、少占耕地,利用沟谷,不得压矿;c、废弃土石堆置不能破坏水土保持和边坡稳定,预防泥石流。
  (3)复垦与绿化。废石场土地复垦或绿化应与矿山开采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弃土堆置和表土保存,为复垦或绿化创造条件。
  三、重庆市都市圈新建采(碎)石场布局规划方案本布局规划方案充分利用长江、嘉陵江水系,水陆并进、优势互补,以降低运输价格,保证建设市场碎石需求。
  (一)新建采(碎)石场布局规划方案按重庆市地域特点将都市圈内碎石需求地划分为北部片区、南部片区、西部片区和北碚片区四大区域。根据四大区域碎石需求量布局规划都市圈新建采(碎)石场:
  1.渝北关兴镇碎石生产基地渝北区关兴镇位于渝北区腹地,老渝长公路上,距渝北区两路镇30公里。关兴镇石灰岩矿丰富,矿质较好,宜布局规划生产能力100─150万吨/年的碎石场,利用公路运输辐射渝北区、江北区等。
  2.江北五宝镇碎石生产基地江北区五宝镇位于鱼嘴镇下游长江边,与木洞镇隔江相望,矿产丰富,品位较高,宜规划生产能力250─300万吨/年的碎石生产基地,利用长江水运辐射江北区、南岸区、长江沿岸至渝中区等。
  3.巴南姜家镇碎石生产基地巴南区姜家镇,地处巴南区腹地,乡镇公路可通往巴南区各地,矿床储量大、品位好,可建生产能力100─150万吨/年的碎石场,利用公路运输辐射巴南区、南岸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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