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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督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2.《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各项管理措施逐步得到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大部分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成立了职业病危害项目受理组织,通过公告、会议、现场监督等形式告知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责任和义务,50%的市、县开始受理申报工作。全省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逐步建立了法人责任制度,企业内部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并配备了专(兼)职职业卫生人员;建立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档案等管理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的法定要求得到逐步落实。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省今年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平均职业卫生监督2.5次,是去年的1.7倍,共形成现场职业卫生监督笔录28600份,下发职业卫生监督意见书4630份,提出职业卫生监督意见6200多条。加大了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沈阳、大连、抚顺、辽阳工作较为突出。沈阳市卫生局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及不落实职业病管理措施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大型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沈阳农药厂中毒事件和沈阳水泵有限责任公司不给工人健康体检的违法案件,实行了行政处罚。
  (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宣传动员阶段结束,普查工作已经完成。《国务院关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的通报》和国家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级政府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政府负责、卫生行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有毒有害作业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摸底调查。目前已经基本摸清全省涉苯作业用人单位底数,全省现有涉苯及其化合物作业的用人单位838家,接触苯及其化合物作业劳动者30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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