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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扶贫帮困几项工作的意见

  2.对口支援。动员经济发达地区支援贫困地区,实行市帮市,区帮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帮乡村的办法开展对口支援。沈阳市支援阜新市1000万元资金和必要的物资,大连市支援朝阳市1000万元资金和必要的物资,鞍山市支援铁岭市300万元资金和必要的物资,盘锦市支援铁岭市150万元资金和必要的物资。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牵头,省扶贫办、省直机关工委参与。完成时限:2003年1月20日前。
  3.管理发放。省本级捐赠的款物由捐赠单位自行集中,送到对口帮扶单位,用于解决救助对象的生活困难。同时,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临时救助活动。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户、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及特困企业职工家庭和农村特困户、重灾户、五保户。其中:城市100万人,农村100万人。发放标准:每人发放款物不低于200元。各市捐赠款物实行属地管理,除对口支援外,原则上在本地区使用。2003年1月31日前,款物发放工作结束。
  (二)建农村困难“三老”优抚对象和老劳模住房2000户
  为农村“三老”优抚对象和老劳模建房2000套,其中:“三老”优抚对象1689套,老劳模311套。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资金来源:省财政每户补助1万元,市财政每户补助5000元。责任部门: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时限要求:2003年5月1日前开工,10月底前竣工,年底前进住。
  (三)建设贫困县区域性中心敬老院15所
  全省15个贫困县每县建一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资金来源:省财政每所补助100万元,市、县配套50万元。时限要求:2003年5月1日前开工,10月底前竣工,年底前进住。
  (四)组织科技服务队100个
  1.按照全省2003年科技扶贫计划,继续组织100个科技服务队,推广100项先进致富技术;引导扶持500户科技示范企业,重点帮扶5000个科技示范户,培训10万户农民。每队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资金由省市科技专项安排。责任部门: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参与。时限要求:2003年1月开始实施。
  2.向全省百万农民无偿赠送《农民实用技术》系列丛书共300万册,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260万元。责任部门:由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参与。时限要求:2003年1月底结束。
  (五)组织医疗扶贫队200个
  1.按照全省2003年医疗扶贫计划,组织200个医疗队深入农村,省政府安排药品专项资金500万元,医疗单位捐赠1200万元,合计1700万元。重点治疗影响特困群体生产、生活的大病重病,增强其自立能力,提高健康水平。责任部门: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时限要求:2003年1月底前医疗队进村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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