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铁道学院
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2]368号 2002年12月20日)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转报兰州铁道学院<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2]13号)收悉。鉴于兰州铁道学院划归我省管理后,铁道部取消了对办学费用的补贴和一些优惠政策,加之学院依据铁路职工的特点,所办成人函授,夜大教育的教学点大多在省外,需教师外出到教学点授课,办学成本费用较高,铁道部96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相对偏低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兰州铁道学院成人教育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需教师外出到省外教学点授课的学费收费标准:函授每人每学年1600元,夜大每人每学年1800元。
2、校内函授、夜大学费收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二、上述校外办学的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兰州铁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