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加快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组织和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前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在街道(乡、镇)建立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站(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站),在社区设立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并分别挂牌,统一机构的名称、标识,并从以下方面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建设。
(一)各地要为管理服务站和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或聘用适量工作人员,具体办法由各地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要为管理服务站和服务中心提供适当的办公场地。各街道(乡、镇)及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场所,保证管理服务站和服务中心1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具备一定规模、条件较好的原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可逐步移交街头道(乡、镇)或社区管理。
(三)保证管理服务站和服务中心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要安排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并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企业在将其退休人员移交管理服务机构时,按各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接收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机构一次性缴足管理服务费。
(四)街道(乡、镇)及社区劳动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
三、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形式
目前,我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发展极不平衡,各地要按分类过渡、稳步推进的原则,采用以下形式:
(一)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依托管理服务站或服务中心向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二)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委托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确定或设立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并将其作为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派出机构,统一挂牌,统一规章制度,对所属的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相应履行社区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责。
(三)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区)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直接管理,并相应履行社区管理服务机构的职责。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复杂,各地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首先要启动破产企业、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职介存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并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扩大到各类企业。
四、管理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