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稳定队伍,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机构改革中,各地按照中央、省委的有关精神,充实加强计生协会力量,稳定计生协会专职干部队伍。除台州、嘉兴两市因人事调动目前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暂缺外,其余各市、县(市、区)都配备了专职副会长。除乐清、安吉、义乌、武义、柯城、普陀、仙居等7个县(市、区)外,其余各市、县(市、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兼任同级计生委(局)副主任(局长)。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丽水市本级和临安等43个县(市、区)已落实计生协会专职干部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温州、金华、衢州、台州市本级和下城等22个县(市、区)已由政府发文,人事部门正在审批办理中。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共核定计生协会编制250名,实有工作人员234人。实地督查的8个县(市、区)的各乡(镇、街道)计生协会会长由党委副书记或人大主席兼任,专职副会长基本上由退居二线或离退休的老同志担任,秘书长由同级计生办主任兼任。
3.经费落实,各级计生协会的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各地普遍加大了经费投入,切实为计生协会解决必需的活动经费,并在办公场地、工作条件、工作用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去年,全省市、县两级计生协会的活动经费达到1595万元,比2000年增加631万元。实地督查的4个市、8个县(市、区)计生协会年度活动经费都占同级计生委(局)正常性经费的10%以上。
两年来,全省各级计生协会以贯彻落实浙委办[2000]95号文件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基层计生协会整体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培育“示范协会”,深化创建“一流协会”活动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有关要求,目前,全省各级已培育、树立了一大批基层“示范协会”。三门县在全县基层计生协会中广泛开展创建“满意协会”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肯定和欢迎。平阳县计生协会在培育“示范协会”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一流协会”活动,全县上下形成了建设“合格协会”、“示范协会”和“一流协会”三级递进的村级协会发展新局面。
二是勇于开拓创新,参与计生综合改革有了新突破。两年来,全省各级计生协会在积极参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进程中,注重发挥计生协会群众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建设民营企业计生协会、参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方面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各地的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温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对计划生育家庭(会员)在就医、就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先优惠政策。绍兴市计生协会在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试点中,重点围绕“三自我”、“四民主”,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村民在计划生育方面的“八项权利”、“七项义务”,做到权责下放,重心下移,提高了基层计生管理与服务水平。去年上半年以来,温岭市基层计生协会在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广泛开展了“计划生育民主听证会”活动。截至今年10月,该市已召开“听证会”93次,参加民主恳谈的群众达11060人次,提出问题、建议1806条。这些活动有力地推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市计生协会联合工商、公安、城建等部门,依托工会、商会组织,积极组建外出人口计生协会、流动人口公寓计生协会、集贸市场计生协会、企业计生协会等各种形式的流动人口集居地计生协会,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督查组走访的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组建企业计生协会,不但计划生育工作做好了,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生产,推动了企业发展。企业员工反映,企业计生协会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种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员工们亲切地称企业计生协会是他们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