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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贯彻落实浙委办[2000]95号文件情况的专题督查报告》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贯彻落实
浙委办[2000]95号文件情况的专题督查报告》的通知
(浙委办发[2002]31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贯彻落实浙委办[2000]95号文件情况的专题督查报告》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贯彻落实浙委办[2000]95号文件情况的专题督查报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最近,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00]8号文件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浙委办[2000]95号)精神的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省计生协会会长许行贯同志参加了督查。
  在各市先行自查的基础上,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宁波、温州、绍兴、台州4市及所辖慈溪、北仑、平阳、瓯海、上虞、绍兴、温岭、三门8县(市、区)进行了抽查。总的看,各地对这次督查十分重视,督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地贯彻浙委办[2000]95号文件的基本做法与成效
  自浙委办[2000]95号文件下发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计生协会的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
  1.领导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对新时期计生协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把计生协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服务落实、工作条件落实。各市、县(市、区)都下发了加强计生协会工作的文件;明确了一位党委副书记分管计生协会工作,基本做到每年两次以上专题听取计生协会工作汇报;各级计生协会机构、人员、经费等得到了较好落实。今年9月,台州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或分管秘书长分别带队分四个组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两年来,各级政府都把计生协会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对协会工作的考核力度。温州市及所辖县(市、区)考核分值普遍从原来的40‰增加到80‰鹿城区、平阳县还提高到120‰。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考核分值普遍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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