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为6所高校和部分中小学校
修建塑胶田径运动场地、购置体育器材的意见
(辽政发[2002]6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建设是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增进学生健康,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物质保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实现我省体育强省的奋斗目标,省政府决定对省内有关高校和中小学塑胶田径运动场地、体育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省政府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工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辽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等6所高校和14个市的各1所重点中学每校补助200万元,专项用于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地建设;对每市补助30万元,专项用于各市中小学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购置体质测试仪器。
二、省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高校和各市塑胶田径场地及各市中小学体育器材建设补助资金,省统一实行政府采购、配备实物的方式予以调拨,由省财政厅会同教育厅、体育局负责分配落实到6所高校和各市,并由各市负责分配落实到中小学校。建造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地,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监督,场地建成后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在满足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适当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现代化场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