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粤府[2002]9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的精神,解决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滞后、市场体系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我省的“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推进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战略性调整
各级政府要认清当前形势,转变观念,明确指导思想,加强领导,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重视和抓好新阶段的“菜篮子”工作。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在继续做好保障“菜篮子”产品数量的基础上,尽快把工作重点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转变,从装满“菜篮子”向丰富、净化“菜篮子”转变。坚持以质量、安全、卫生为中心,以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为主线,实施“菜篮子”产品从田头(养殖场)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法制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健全的市场体系,推动“菜篮子”产品流通现代化; 依靠科技进步,调整生产结构,从质量档次和品种结构上保证“菜篮子”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和监督检测体系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把“菜篮子”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纳入农业标准体系整体规划。 对人民群众消费需求量大的“菜篮子”产品,如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要尽快制定标准和优先安排示范推广,争取早日建立完善的“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为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
(二)各地要以现有农业质量检测机构为基础,整合资源,强化质检机构的监督检测功能,构建全省农业质量执法监督检测体系。各地级以上市可在现有质检机构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并且有计划地在主要鲜活农产品产地和批发市场建立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点。各市、县要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抓紧规划,加快建设,推进落实,在全省形成农业质量执法监督检测层级网络,为“菜篮子”的安全、卫生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菜篮子”市场流通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