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饭店收取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饭店收取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苏价服[2002]446号 2002年12月23日)


各市物价局、常熟市物价局:
  据反映,近来一些地区仍按原行政审批的规定对宾馆、饭店收取服务费进行审批,截留企业的定价权。根据我省2002年公布的《江苏省定价目录》,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宾馆、饭店服务费已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确定。各级价格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监督其搞好明码标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