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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河道淤泥制砖工作促进河道整治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7月29日,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
河道淤泥制砖工作促进河道整治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2]6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由于水土流失、堤防缺少护岸和人为因素的影响,我省河道淤积十分严重。目前,全省6万多公里河道淤积总量已达20亿立方米,每年平均淤积量约1亿立方米。为充分利用和消化河道淤泥,促进河道整治,保护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利用河道淤泥制砖,促进河道整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河道淤泥制砖促进河道整治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各地开展了河道疏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省年疏浚量徘徊在5000万立方米左右,远低于年淤积量。河道淤积,抬高了洪水位,降低了排泄能力,导致河道行洪排涝不畅,调蓄容量减少,供水、抗旱能力下降,航运萎缩,水质污染,水环境状况日趋恶化。河道水环境的落后面貌,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称,严重影响了全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为此,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全面开展以改善城乡水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疏浚是河道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而淤泥处理困难是当前我省河道疏浚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淤泥处理是河道综合整治的关键环节。利用河道淤泥制砖,可以减少因堆放淤泥的耕地占用,避免和减少砖瓦企业对农田的取土破坏,是变废为宝的有效处理方法,是确保全省河道综合整治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也是一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兼备,利在当代、功及千秋的德政工程,对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浙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全省推广河道淤泥制砖,技术成熟,条件具备,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以推广。
  二、利用河道淤泥制砖的主要扶持措施
  凡河道疏浚工程与淤泥制砖相结合的,各级财政要酌情对疏浚工程和淤泥制砖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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