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美雅国际教育学院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9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25日)宣布失效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大学
美雅国际教育学院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费[2002]312号 2002年12月25日)


湖南大学:
  你校《关于美雅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你校美雅国际教育学院2002级学生国内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办学经费:对自愿报名入学就读1+3和2+2的学生可分别一次性收取办学经费每生15000元和17000元。
  二、学费:研究生(1+1模式)每学分800元,共18学分;本科生(2+2模式)每学分220元,共150学分,(1+3模式)每学分220元,共75学分。
  三、入学考试费:每人100元。
  四、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学生住公寓制宿舍收费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验收后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国外注册费:按国外实际支付的注册费金额向学生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