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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万州王二包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
万州王二包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渝府[2002]228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新建万州区王二包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渝林文(20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万州王二包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496公顷;同意建立黔江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011公顷;同意建立巫山五里坡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8039.3公顷。3个保护区都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为林业部门,权属关系不变。
  二、要积极协调万州区、黔江区和巫山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尽快建立并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保护措施,不断提高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对保护区的指导和管理,在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不断提高保护区的自养能力,为生态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贡献。
  四、万州王二包市级自然保护区、黔江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巫山五里坡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性质和功能区划等以你局组织审批的总体规划为准,如需调整、改变以及撤销等,须报经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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