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
万州王二包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渝府[2002]228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新建万州区王二包等三个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渝林文(20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万州王二包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496公顷;同意建立黔江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7011公顷;同意建立巫山五里坡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38039.3公顷。3个保护区都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为林业部门,权属关系不变。
二、要积极协调万州区、黔江区和巫山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把自然保护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尽快建立并完善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办法,落实保护措施,不断提高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对保护区的指导和管理,在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不断提高保护区的自养能力,为生态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贡献。
四、万州王二包市级自然保护区、黔江武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巫山五里坡市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性质和功能区划等以你局组织审批的总体规划为准,如需调整、改变以及撤销等,须报经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