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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工作基础不同,在确定综合改革的内容和措施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选准工作的突破口,集中力量打攻坚战,不搞面面俱到和“一刀切”,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2.先立后破,循序渐进。开展综合改革要正确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既要巩固已有的成果,又要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要正确处理好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关系,在改革中促发展求稳定,在发展和稳定中深化改革。要制定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先立后破,出台新的政策和措施,要充分论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先点后面,整体推进。
  3.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4.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方面的需求。
  三、综合改革的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建立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
  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是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的基础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建章立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突出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制定、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村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形成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计划生育干部、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民主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居住相近,活动方便的原则,设立村民自治小组,依照村规民约开展自治活动。建立计划生育家庭户主责任制,由村委会与育龄群众家庭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促进家庭成员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建立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评议制度和监督制度,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决策、管理、监督,引导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创建文明村,文明家庭相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的层次和水平。
  2.大力推进城市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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