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
“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豫建建[2002]144号)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委(局):
现已正值冬季施工,即是施工的旺季,也是事故的多发季节,2003年“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保证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双节,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厅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和抓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防止和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二、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冬季施工特点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领导要亲自带班,加强值班和巡逻。如有事外出一定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假,不经批准,不得外出。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一标三规范”要求,加大“五大伤害(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专项治理的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要根据冬季施工要求制定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双节”期间不放假的施工现场,要注意安排好民工的生活。对公交车辆要加强检查和养护,严禁故障隐患车辆上路,同时加强“春运”期间“三品”的堵查和加油站的防火、防爆及运储中间的安全管理。要立即对城市燃气市场、燃气管道及储罐的安全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城市燃气市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城字[2002]139号)的要求,全面清理、拆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查处和取缔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罐装站和销售点,加强对储罐和灌装车间、运输车辆的安全保卫,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各市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对自来水厂和取水源及沿线管网加强值班巡逻,严防各种破坏行为发生,确保供水的质量,让广大市民用上放心水;要对风景名胜区、公园、动物园、游乐园内的车、船、缆车、索道、险要路段以及各种游乐设施、游览安全设备进行认真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在假日期间要切实加强管理,严禁超限载客。同时要做好“双节”期间人流量的预测,做好信息发布和疏导工作。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危房和出租房的检查,特别是群众聚集场所要注意防火。
从现在起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从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严格安全管理和加强自我约束机制入手,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认真排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检查以自查为主,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督查,省厅将进行抽查。安全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不留死角。要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检查不到位以及查出问题整改措施不力和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而造成重大、特大伤亡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02号令和建设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通知规定》(建法[2002]223号),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