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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在旅客列车上开展出租VCD机服务收费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在旅客列车上
开展出租VCD机服务收费价格的复函
(陕价管函发[2002]96号 2002年12月18日)


郑州铁路局:
  你局《关于请求我局安康客运分公司在旅客列车上开展VCD租赁收费的函》(郑铁价函[2002]30号)收悉。鉴于安康客运分公司为了提高列车服务档次,丰富旅客的旅途文化生活,投资购买了VCD设备,开展出租服务。根据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站车客运服务收费的规定》精神,经研究,同意该公司所属旅客列车上出租VCD机,按每台VCD机(含光碟)每小时10元收取租赁费用。本规定从12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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