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2003年
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的通知
(冀价经费字[2002]46号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交通局:
为保证我省2003年春运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参照邻省市的作法,经研究决定,2003年春运期间我省道路旅客票价不上浮,不执行客运班车运价按旅客基本运价15%加成的规定。以后年度春运旅客票价是否上浮,视客运市场及周边省市旅客票价情况再定。各级价格、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春运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的管理,坚决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