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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2]89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珠海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各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切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尤其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冼文任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夏克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强任副组长,市经贸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妇联等消防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局长陈雪水担任,具体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工作任务
  根据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到明年2月底是消防安全工作特别防护期。主要任务如下:
  (一)全面贯彻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及时部署,狠抓落实。各区、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能,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督促本系统、本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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