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关于组织实施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201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组织实施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从2002年开始,分2年在我区1361个乡镇的中心小学实施“广西乡镇现代教育资源中心工程”(以下简称“教育资源工程”),“教育资源工程”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现就组织实施工程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教育资源工程”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
  “教育资源工程”是我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程,也是我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将使我区1361个乡镇的中心小学进入数字化的信息平台,有利于加速农村学校远程教育步伐,提高教育质量;成为农村师资培训基地,有利于教师素质的提高;加速农村学校计算机教育,为今后普及计算机教育和培养相关人才服务;向周围农民和市场提供信息,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提供科普培训、扫盲教育等服务,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教育资源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区所有乡镇的1361所中心小学建设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接收系统,接收鑫诺一号卫星传送的中国教育电视台的电视节目、数据广播节目和中央电教馆资源服务中心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小型计算机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为教师学习、应用信息技术提供基本条件;配备电视机、书写投影器及相应的教学光盘、教学投影片,农村实用技术电子教材,使教师得以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和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等。
  “教育资源工程”的实施必须坚持“建设、培训、使用、管理并重”的原则,即在进行装备建设的同时,做好对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确保装备建设完成后,能很快地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教育资源工程”实施计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