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化及优美环境是小城镇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指标。小城镇建设要改变观念,从见缝插针建房转变为见缝插针搞绿化,从无序绿化转变为有规划有计划绿化,从单色平面绿化转变为多色调立体绿化。“十五”期间,每个省定重点中心镇要新增公共绿地3000m2。在小城镇绿化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远近结合、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构筑山林、道路、庭院、广场等绿化体系,逐步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加大小城镇环境治理力度,对城镇主街道两侧破旧建筑进行规范整治,解决马路市场问题。通过治理,实现城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城镇居民、客商进镇投资创造环境优美、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
五、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抓好中心镇的建设。“十五”期间,应突出抓好县城及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点中心镇建设,防止遍地开花。各地要把中心镇的发展建设作为主要任务切实抓好,从领导班子配备到建设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各项政策扶持上给以必要的倾斜,以适应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需要。
到“十五”期末,省定20个重点中心镇要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住宅:2005年前每个重点中心镇至少要建成一个省级村镇住宅示范小区。示范小区要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特色明显、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开发强度和绿化标准等技术要求符合《福建省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镇区绿化: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以上。
——给排水系统:实现集中供水。供水有保障,生活用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15%以上。
——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无害化处理率达15%以上,无害化公厕布点合理,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家禽家畜全部圈养。镇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要采取分段、分片承包的方式,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清扫,日扫日清。
——公共建筑:至少应有一座功能完善、标准适当的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医院、幼儿园、图书馆、敬老院、农贸市场等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公共场所保持整齐、洁净。
重点中心镇的建设,首先要认真做好规划,科学确定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分区,统筹布置好各项建设。中心镇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完善工作,应由具备乙级以上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其次要重视建筑设计工作,要开放建筑设计市场,引进高素质的设计队伍,提高建筑创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