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核发排水许可证的通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核发排水许可证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排水行业管理,保证市政排水雨污分流,杜绝雨污混流及乱接排水管网的违章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5号)和《关于深圳市排水管理处“三定”方案的批复》(深编办(2002)13号)的有关规定,新组建的市排水管理处为我办直属行政事务机构,履行政府对排水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核发排水许可证。
  凡需申请办理排水管道接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要统一到我办窗口办文室(莲花支路4号市城管大厦2楼)领取申报材料及办理排水核准许可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