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津价市[2003]2号)
各区、县物价局:
2003年春节将至,市场物流日趋活跃,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价格秩序,让群众过一个祥和的节日,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市场价格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物价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从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扩大内需出发,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要以实际行动关心群众生活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过好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节日期间监测重点主要是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及群众关心的服务行业价格。要密切注视市场的热点和重点商品,及时搜集、掌握和反映市场主要商品的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对易引发价格波动的问题以及出现的苗头要随时报告,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稳定市场物价。
三、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领导,特别对本区域内市场出现的价格波动要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深入调查,并适时提出应对措施。监测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准确采集汇总价格数据,为各级领导掌握市场动态,制定实施决策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