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通过第七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和第二批环保设备(产品)认定的企业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做好筹建含回收拆解与废钢利用一体化的汽车拆解中心、清洁生产咨询服务中心的前期调研工作。做好《
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下达30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计划,组织《
清洁生产促进法》宣传贯彻培训班。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我省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两项基金的管理实施细则。
三、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规范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49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已改制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对尚未改制的41户工厂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对其改制的形式。积极推进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分离移交工作,协调合肥市政府完成合肥市的省属、市属39所学校分离移交工作。完成5-8户省直属企业的脱钩改革方案的审批实施工作。
二是推进国有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股减持试点,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的前期调研工作。重点抓好安徽海螺、马钢、江淮汽车等5户省属重点企业集团试点。指导国有股占50%以上的上市公司,编制国有股减持方案,力争通过外商收购、法人间转让等途径进行减持,改变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格局。继续推进重要骨干企业的兼并联合,积极探索建材、冶金、化工和汽车行业内或行业间的兼并重组和联合,特别是要着力推进汽车行业重组工作,提升我省汽车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积极培植上市资源,指导50户拟上市企业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做好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帮助5-10户规范改制企业做好上市申报工作。
三是加快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抓紧做好列入今年计划的20户省重要骨干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对41户已经批复实施的重点企业信息化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督促进度,发现典型,总结案例,及时推广。启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三百工程”,组织各市在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初步确定首批企业名单,并与IT厂商合作,研究确定启动的时间、方式和具体步骤。
四是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小企业改革,对196户国有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和各有关部门,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对粮食、供水等中小企业的改革。另一方面建立中小企业的服务支撑体系,研究提出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社会化支撑服务体系的初步意见,继续贯彻落实《
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对民间资本开放市场准入,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竞争创造条件,推动县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办法,确定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