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京粤博士后
汕头科技开发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京粤博士后
汕头科技开发基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汕府办[200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业经十届第7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三年一月二日
关于加强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汕头正面临着入世和新一轮发展所带来的严峻人才挑战。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下简称博士后基地)的创立,为我市引进博士后等高层次人才来汕开展科研合作、转化科技成果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为市政府政务咨询专家库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因此,加强博士后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基地的作用,是市政府实施人才战略的一项积极措施。经过三年多来的摸索实践,博士后基地已初步形成良好的发展基础。为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使博士后基地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调整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管委会)成员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后基地的领导和管理。调整后的管委会由北京博士后联谊会、广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联谊会,市人事局、财政局、科技局、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农业局、建设局、外经贸局,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汕头保税区管委会,汕头大学共13个成员单位组成,共同发挥职能作用,以提高管委会的工作效能。其中北京博士后联谊会、广东省博士后研究人员联谊会,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汕头高新区管委会为副主任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京粤博士后汕头科技开发基地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规定,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博士后基地日常事务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管委会实行主任会议制度和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运行机制。管委会日常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主任会议由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负责召集、主持,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对博士后基地较为重大的业务活动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