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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出版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浙价费[2003]10号 2003年1月8日)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人函[2002]89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40元(含上缴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每人每科12元),收费项目编码为:19905079。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起执行。各执收单位收费前须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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