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
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03]25号)
各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最近一段时间,新闻媒体和居民不断反映城市集中供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热贴费的收取、供暖效果不好、室内温度偏低等方面,影响了居民生活。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拿出彻底的解决办法。为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各市的集中供热工作,保证供热期间正常供热,维护社会稳定,特作如下通知:
一、集中供热是一项事关百姓生活、社会稳定的公用事业,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群众采暖问题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集中供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集中供热工作的领导,转变行业作风,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保证群众的采暖要求,使集中供热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温暖工程的体现。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国家、省有关取消热贴费的文件精神,尽快制定衔接政策。在既确保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又保证供热事业健康发展的原则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要高质量完成今年的采暖任务。由于今冬气温较低,给采暖工作带来了压力。各热力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供热参数,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室内采暖温度达到规定要求,特别要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正常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