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地
管理、防止拖欠工人工资等事端发生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3]1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来,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案件频繁发生,引发了多起严重的劳动保障纠纷事件,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据统计,去年11月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8宗,涉及人数478人,比10月份分别上升了33%和40%,据调查分析,拖欠工资引发事端的主要原因为:
一、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包工头发放工人工资,增加了工资支付的环节和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非法将建筑工程发包给私人包工头,由包工头支付工人工资,对工人的工资支付没有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是造成拖欠工资案件频频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往往与工程款支付混同,导致拖欠工资时间长,处理难。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包工头签订协议时,仅约定该项工程款数额,没有明确每个工人每月的工资款,发生纠纷时由于工程款与工人工资捆在一起,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每名工人工资具体数额比较困难。此外,建筑工程一般施工期长,往往导致工人工资被长期拖欠,由于时间长,数额大且难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和包工头间互相推卸责任,导致处理难度非常大。
三、建筑工人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资容易引发集体突发性事件。建筑工人多数为外省民工,其本身文件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他们工资被拖欠时,他们先是盲目相信包工头的虚假承诺,一等再等,一拖再拖,实在无法解决后就采取过激行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事件在春节前相当集中,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大量外省民工要求结清工资返乡过年,一年来拖欠工资的问题将在春节期间暴露,是一年中拖欠工资问题最集中的时期。
春节临近,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高峰时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2]42号,粤建办办函[2002]144号转发),加强对所属工地的工资发放管理,并妥善处理好拖欠工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