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级和驻陕部队医疗机构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部分补充剂型规格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陕价管调发[2002]136号 2002年12月31日)
省级和驻陕部队各有关医疗机构,省药械招标有限公司,陕西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审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核定了省级12家医疗机构和驻陕军队、武警部队8家医疗机构2002年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部分补充剂型规格临时零售价格,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补充剂型、规格临时零售价(见附表一、二),按药品通用名公布;对部分原研制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以及实行优质优价药品,按生产企业公布。按生产企业公布的价格,仅限于该企业生产的药品,其他企业生产的药品按通用名公布的价格执行。
二、附表中,剂型规格相同的同一种药品,公布了GMP价格,未公布非GMP价格的,非GMP价格按低于GMP价格的30%执行;公布了非GMP价格,未公布GMP价格的,GMP价格按高于非GMP价格的30%执行。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未公布临时零售价格的剂型、规格,各有关医疗机构销售前均应上报我局,由我局按照合理比价的原则另行核定价格,医疗机构不得按原定价格或自行作价销售。
三、本通知公布的价格,由陕西医药价格信息网(网址:www.sxlll.com)和《价格公报》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