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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

  三、几项重点工作
  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我们妥善处理各方面的矛盾,并抓住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并结合我省情况,当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及时掌握民工流动趋势,及早做好疏导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对这项工作做出全面安排。主要劳动力输入地区和城市,要重点掌握用工单位使用外来民工人、返乡过节人数以及返乡返岗时间,摸清用工单位春节后一段时间内的用工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汇总分析后及时向社会发布,以引导民工按需有序流动;主要劳务输出地区,要重点掌握节后返岗老民工和外出新民工的规模、去向以及外出时间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以便合理安排运力;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交通枢纽地区,要加强重点监控,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制定应急疏导工作预案,防止发生严重的人员滞留情况。
  (二)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着力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冀劳社厅传(2002)78号)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力量
切实抓紧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普查和抽查;对建筑施工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进行专案检查;对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责令及时补发;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要依法从重查处并予以曝光。
  (三)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各地要在春节之后,集中整治劳动力市场秩序,重点检查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编造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民工钱财的行为。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和我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要求,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规范运营。
  (四)加强舆论宣传,搞好信息引导。各地要主动联系当地新闻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引导工作。要将春节前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春节后对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各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要根据民工外出的时间和动态滚动发布用工需求信息,宣传劳动保障政策,使广大外出务工农民及时了解用工信息和相关政策,减少盲目性,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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